本程序仅供参考,切勿直接使用;请根据您企业自身情况和需求进行修改。
1. 目的:
在生产适当阶段设置质量检验控制点,对零部件进行检验,确保产品及零部件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过程检验。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产品形成的过程进行检验的总体控制和管理;
3.2 质检主管对过程检验点进行抽检和巡检,并做好记录;
3.3 装配车间员工做好自检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质检主管根据认证产品的特点,在产品形成的适当阶段设立检验点,编制工序产品的工艺卡片;
4.2 工序间检验测量可划分为自检、互检、最终检验,根据不同的控制要求,可采用上述几种检验方法;
4.3 各工序之间的检验都必须进行操作者的自检,专职检验员进行抽验,合格后才可放行转序,且将抽检情况登记在《生产过程检巡检原始记录》上;
4.4 工序中发现的不合格,由质检主管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 所有的过程检验记录由质检员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统一存放和归档。
5. 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生产工艺卡片》
6. 质量记录:
《过程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