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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认证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查(或检测)

更新日期:2019-02-27信息来源: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访问次数:1501


一.准备工作:

1.在出发进行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检查前,监督组长应从“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上获取被监督企业的基本信息、CCC 证书信息(含暂停证书)和历次工厂检查情况,特别是产品一致性检查的情况等。

2.监督组到达生产现场后,监督组长应向企业出示监督通知,说明本次监督的有关要求,由企业填写回执。告知企业如不按规定接受监督,其证书将被收回并撤销。如现场企业提出不接受监督时,监督组长应及时将所遇现场情况和受监督企业现场表达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及时上报。得到同意后,监督组方可离开生产现场。

3.监督组到达生产现场后,应首先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 CCC 证书原件,重点检查企业的名称、法人、注册地址和生产厂址等是否发生变化。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现场巡视:

监督组应要求受监督企业开放生产现场所有房间或地域,以供监督检查。除涉及军品生产等机密外,监督组必须核实受监督企业每个房间或地域的功能及存放的与获证产品生产过程有关物品的情况。对于受监督企业刻意隐瞒的房间或地域,必须重点巡视。现场巡视中如发现问题,监督组应持续追踪,如发现存在影响认证有效性的严重问题,现场出具不推荐通过的工厂检查报告,收回同标准涵盖的产品证书;现场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足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收回全部证书,报评定中心处理。对发现的一般问题,监督组应书面通知受监督企业整改,并在检查报告中予以记录。

2.现场产品一致性检查:

(1)监督组现场应首选抽取生产线末端获证产品开展一致性检查。如果现场确实未生产,监督组方可对库存产品开展一致性检查,要求企业在产品一致性检查表上盖章确认。对于任一产品一致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检查报告中予以记录,收回同标准涵盖的产品证书,报评定中心处理。监督组应详细记录一致性检查样品的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次、编号等。

(2)对于现场因获证产品数量不足或企业自称没有产品,导致无法完成全部单元产品一致性检查及监督检验样品抽取的,监督组应先行封存现场应抽取样品且能抽取的所有获证产品样品,开展产品一致性检查工作;对于30未能抽到的获证产品,应认真核对有关资料,如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采购记录、产计划安排、产品检验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监督组应从企业现场检查前六个月内获证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发货物流信息销售记录中,查找已交付的产品,首先对其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采购和评价记录、生产计划和工艺指导文件、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出入库记录等进行有关产品一致性的核实。监督组必须详细记录检查中抽取的文件/记录编号、时间、内容和抽取的文件中涉及的产品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次、编号等。

对发现任一产品一致性不符合的,监督组应在检查报告中予以记录,收回同标准涵盖的产品证书;对于未发现产品一致性存在异常的,监督组应书面上报,由评定中心协调派组开展使用领域产品一致性检查、抽取样品检测。

(3)经确认,在现场检查前因搬迁、销售、调整等各类原因,长期确未生产、销售的获证单位,监督组应现场封存对应产品证书,并告知企业恢复生产前应主动向评定中心书面报告,企业应同时承诺在此期间不进行生产、销售活动。待评定中心再次安排监督组进行现场见证生产、检查确认符合证书保持要求后,方可恢复正式生产。监督组应将上述情况详细记录,停产期超过一年的,应对证书作出暂停处理。

(4)当现场检查时企业声称无产品或停产,但经监督组现场确认有库存或近期有生产情况的企业,监督组应现场出具不推荐通过的工厂检查报告,收回同标准涵盖的产品证书,报评定中心处理。

对于上述检查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足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收回全部证书,报评定中心处理。

3.监督检验样品抽取:

有抽取样品监督检验要求时,监督组在企业生产现场完成产品一致性检查,结论符合认证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刚下线且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库存产品”的先后顺序开展监督检验样品抽、封工作。

4.送样:

监督组现场抽取的样品应由获证企业在 15 日内送至指定实验室开展监督检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监督检验费用。

5.特殊情况处理:

如遇受监督企业不确认监督结论的情况,监督组应向其说明严重后果,对仍不配合的,应将现场情况详细记录,报评定中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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