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3cf认证是指经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ChinaCertificationCenterforFireProductsMinistryofPublicSecurity;简称CCCF),是以公正的第三方身份承担消防产品合格评定工作,评定后可得到的一种认可与授权认证。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英文名称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扩展资料:现在,国家逐步将消防产品纳入3C产品强制性认证,强化国内消防生产企业产品强制性认证市场准入管理,有效提高国内消防企业的消防产品生产能力、维修质量保证能力和市场准入能力。
根据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2号公告《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和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5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自2018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开展消防产品3C认证培训,主要针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对于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的相关标准规范理解不透彻、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强制性认证流程不熟悉和产品技术发展交流不畅通等问题展开培训。
培训重点是帮助消防企业理解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的标准规范上的难点问题,培养企业的质量标准意识,熟练掌握强制性认证申报流程,促进消防生产企业尽快完成3C认证。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合格评定(Conformityassessment)是指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
典型的合格评定活动包括:抽样、测试和检验;评价、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批准以及这些活动的组合。
国际标准化组织所述的合格评定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认证,一类是认可。
我国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尚未纳入上述制度管理的消防产品,暂时采用强制检验制度,消防相关产品进入市场时,其防火性能须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获得准入的产品信息及有关质量管理信息由公安部政府网站"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统一向国内外发布。
强制性认证制度为适应WTO/TBT协议的有关要求,我国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两百余种产品,实行了在“四个统一”(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前提下,对其市场准入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规定。
首先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共有四类,即:火灾报警产品、喷水灭火设备产品、消防水带产品及汽车消防车产品。
现在阶段,实施的第三批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主要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
型式认可制度按照公安部与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已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剂、防火门、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枪炮、灭火器、建筑防火构配件、火灾报警设备、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型式认可制度。
型式认可制度同样也是认证制度的一种,是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提高国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而采取的一种阶段性的市场准入措施。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而作出的。
对于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暂未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由国家指定的质检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