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燃性墙体或不燃性装修材料上,不应安装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
二、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灯具周围应无遮挡物,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
三、灯具在顶棚、疏散走道或通道的上方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照明灯可采用嵌顶、吸顶和吊装式安装。
2. 标志灯可采用吸顶和吊装式安装;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灯宜采用吊装式安装。
3. 灯具采用吊装式安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构件上。
四、灯具在侧面墙或柱上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壁挂式或嵌入式安装;
2. 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大于1m时,灯具表面凸出墙面或柱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毛刺等突出物,凸出墙面或柱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
五、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自带电源型灯具采用插头连接时,应采用专用工具方可拆卸。
六、照明灯宜安装在顶棚上。
七、当条件限制时,照明灯可安装在走道侧面墙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高度不应在距地面1m~2m之间;
2. 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保证光线照射在灯具的水平线以下。
八、照明灯不应安装在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