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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型驱动装置标准技术要求

更新日期:2019-07-18作者:邦思科技信息来源:GA 61-2010访问次数:1114


一、驱动力:

在最低工作温度下,气动型驱动装置的驱动力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的偏差不超过10%。

二、最大工作压力:

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由系统设计要求确定。

三、密封要求:

气动型驱动装置按“气动型驱动装置密封试验”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最大工作压力,保压3min,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气泡泄漏。

四、强度要求:

按“强度试验”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最大工作压力,保压2min,驱动装置不得有变形、渗漏现象。

五、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气动型驱动装置可靠性试验”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时,气动型驱动装置在±20℃±5℃温度下应能连续动作100次,在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下各连续动作10次。试验时驱动装置动作应灵活、准确,不得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

六、耐腐蚀要求:

按“盐雾腐蚀试验”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气动型驱动装置各部位不得有明显的腐蚀损坏,驱动力应不下降。

试验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一次常温下的工作可靠性试验:

1. 气密性试验要求压力为1.1倍最大工作压力,保压3min,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气泡泄漏。

2. 可靠性试验要求气动型驱动装置在±20℃±5℃温度下应能连续动作100次,在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下各连续动作10次。试验时驱动装置动作应灵活、准确,不得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

七、标志:

在气动型驱动装置的表面应至少标有型号规格、最大工作压力、工作环境温度、厂名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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