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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产品认证单元内新增型号工作程序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5-29作者:邦思科技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合格评定中心访问次数:4337
应急管理部合格评定中心 2020-05-28 发布 进一步简化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产品认证工作程序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简化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产品认证单元

内新增型号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研讨后,现就简化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产品认证单元内新增型号工作程序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确保单元划分原则、单元内输出功率最大产品作为典型产品进行型式试验的基础上,将原“对分型产品中的代表性产品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由分包检验机构进行审核、确认”的工作方式调整为:由认证委托人在“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中的提交“扩大范围(原证书)”委托,随附《消防类产品认证符合性承诺书》(见附件1)、产品技术图纸、照片、特性文件进行备案的工作方式。

二、为减轻企业负担,避免规格型号过多、过杂的情况发生,建议生产企业从附件2中选取出有代表性的分型产品进行备案;对于关键技术参数(功率、电流)介于两相邻代表性产品之间的分型产品无需备案。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如确有需要认证非建议规格的产品,认证委托人可按本通知要求提交备案。

三、认证委托受理后,评定中心将安排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按一定的审查基数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文件审查,一般不进行工厂现场检查。对符合认证要求的,换发新证书,有效期为原证书截止日期;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不予换发证书,终止本次认证。

四、对于上述方式获证的企业,评定中心将加大获证后监督工作力度,自获证之日起将开展以全面实施产品一致性核查为基础,以监督检验为重要手段的监督工作,加大对分型产品的抽查工作力度。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消防类产品认证符合性承诺书》

附件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产品代表性参数划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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