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75号文《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本机构提供质量安全员和安全总监资格证书。
一.请提供以下资料:
1.人员名单,及对应的身份证号;
2.明确是办理质量安全员或质量安全总监资格;
3.企业名称;
4.2吋免冠照片(电子版)
5.收件地址;
二.证书及公示
1.质量安全员资格证书;
2.质量安全总监资格证书;
3.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公示网址:www.cccf.net
三.资料和文件
1.提供学习视频;
2.提供检查用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