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思科技logo
深圳市邦思科技有限公司
您的消防认证管家
133-1684-8019

民用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

更新日期:2019-12-17作者:邦思科技信息来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访问次数:1443
民用建筑分为单、高层建筑,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类 二类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店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单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店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 1.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2.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注: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防火墙 不燃性3.00 不燃性3.00 不燃性3.00 不燃性3.00
承重墙 不燃性3.00 不燃性2.50 不燃性2.00 不燃性0.50
非承重外墙 不燃性1.00 不燃性1.00 不燃性0.50 可燃性
楼梯和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
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
不燃性2.00 不燃性2.00 不燃性1.50 不燃性0.50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性1.00 不燃性1.00 不燃性0.50 不燃性0.25
房间隔墙 不燃性0.75 不燃性0.50 不燃性0.50 不燃性0.25
不燃性3.00 不燃性2.50 不燃性2.00 不燃性0.50
不燃性2.00 不燃性1.50 不燃性1.00 不燃性0.50
楼板 不燃性1.50 不燃性1.00 不燃性0.50 可燃性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性1.50 不燃性1.00 不燃性0.50 可燃性
疏散楼梯 不燃性1.50 不燃性1.00 不燃性0.50 可燃性
吊打(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性0.25 不燃性0.25 不燃性0.10 可燃性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