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新政策的通知,理论上来说,被取消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可以自主立项生产、和入市销售的,但是要接受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及检查,一经查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便会被录入企业公信系统,被烙上永久的污点。
对取消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消防部门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其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施监督管理,并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认证。
将13种消防产品调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以及这次改革的背景、意义、内涵,实际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通常讲,它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它的本质属性就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所以,消防产品自愿性质量认证是建议企业做的,在市场销售或项目合作上,更有优势和竞争力,这是企业产品质量的一种证明。
但是,其他相关文件中有要求,项目验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产品合格的证明,那么这个证明是出厂合格证?形式检验报告?还有什么能证明产品合格的证明呢?再有,消防产品流向管理,消防产品入市销售都必须登记,有证书才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