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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更换物料供应商时注意事项

更新日期:2023-12-18作者:大福访问次数:293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变更程序如下:

1.2 变更程序
1.2.1 证书持有者需要变更已经获得的认证证书信息或产品时,应按附件3的要求向评定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
1.2.2 评定中心在接到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后进行审核,核查变更信息或产品与原获证信息或产品的一致性,必要时安排变更工厂确认检查和/或确认检验。
1.2.3 获证产品的关键设计、关键元器件/原材料、关键工艺发生变更的,或涉及关键元器件/原材料的供方发生变更的,评定中心与分包实验室应根据变更认证委托,确定变更的可行性。对于允许变更的,应制定变更确认方案(至少包括工厂检查要求和产品检验要求);对于不允许变更的,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认证委托人。根据变更的内容,由分包实验室提出试验项目的要求。
1.2.4 根据变更确认的结果,按规定程序评定,符合变更要求的,评定中心为证书持有者换发证书或发出变更确认通知。不符合变更要求的,评定中心向证书持有者发出不予变更的通知。
1.2.5 认证依据用标准发生变更时,评定中心分析标准变更对认证有效性的相关影响,制订并公布标准换版后认证工作的有关要求。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对新标准下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一致性控制能力进行评价,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新标准要求。
1、关键件:
关键件更换供应商时,需重新送检,获得合格的《变更确认检验报告》。
2、非关键件:
a)会影响一致性的时候(如外观、型号、颜色、标识、包装等方面的变化)企业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并经过认证机构的评估和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b)如无任何变化影响的更换,报告上没注明供应商的,直接换了就好。报告上标注了供应商的,虽然不申请变更也可以,但鉴于拿出报告给客户看的时候,申请下变更能省很多口舌来解释,还是变更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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