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朋友对于火灾防护产品消防认证过程中,关于生产企业分类原则不是很清楚,本文里就与大家一起谈一谈。
火灾防护产品消防认证,主要是针对一下类别的火灾防护产品认证和火灾防护设备认证,包括:防火涂料产品、防火封堵材料、耐火电缆槽盒、防火窗、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排烟阀门、消防排烟风机、挡烟垂壁等产品,切都需要进行自愿性消防产品认证后,方可上市销售。
因此在火灾防护产品消防认证中,就涉及到对生产企业分类原则的明确。
认证机构收集、整理与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关的各类质量信息,并据此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应予以配合。
证机构将生产企业分为四类,分别用 A 类、B 类、C 类、D 类表示。
生产企业分类所依据的质量信息至少包含如下方面:
1、工厂检查结论;
2、型式试验和监督抽取样品的检测结果;
3、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部门转来的抽查结果、专项监督结论;
4、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对获证后监督的配合情况;
5、媒体,产品检测、设计、销售、维修、使用者,社会公众的质量信 息反馈;
6、认证费用与检验费用交纳情况,参与配合认证与检验工作情况;
7、执行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情况;
8、影响认证公正性、有效性的其他情况;
9、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等出具的有关产品质量、信用等级评 价等结果。
10、为认证基础研究工作做出贡献情况(由认证机构视贡献情况决定 相应分类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