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点 |
强制性认证 |
自愿性认证 |
性质 |
是为了贯彻强制性标准而采取的强制性政府管理行为 |
为向市场证明产品的设计方案和生产能力合格而采取的自愿性行为 |
对象 |
主要是涉及人身安全性的产品,如:电器、玩具、建材、压力容器、防护用品、药品等 |
不涉及人身安全性产品 |
标准 |
按国家标准化法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
按国家标准化法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
法律依据 |
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联合规章所作的强制性规定 |
据国家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认证条例的规定 |
证明方式 |
法律、法规或联合规章所指定的安全认证标志 |
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
制约作用 |
未取得认证合格,未在产品带有指定的认证标志,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 |
未取得认证,仍可销售、进口和使用。但可能会受到市场方面的制约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