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认证证书与中国消防产品信息
网上发布信息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获证企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认证实施规则、 细则要求,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认证证书与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发布信息的核查工作,请各获证企业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自查重点内容如下:
一、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企业名称、地址与证书上委托人、生产者名称、地址是否一致;
二、企业获证产品实际生产厂名、厂址是否与证书上的生产厂名、厂址是否一致;
(提示:异地跨区域建厂应在当地注册分支机构。)
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检验报告是否一致;
四、证书上的全部内容、状态与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
(www. cccf. com.cn)发布的信息是否一致;
五、产品检验报告与与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
(www. cccf. com.cn)上发布的信息是否一致;
各单位请将自查结果于2021年5月20日前, 通过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留言至中心认证业务处。如贵单位发现证书内容、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 cccf. com.cn)上发布的信息存在问题,需更改的,请随附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据。
谢谢配合与支持。
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