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4.6.1条要求: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依此要求,大部分的防火门均需要设置防火门监控器,投资和维护成本高,实施难度大。
为了解决以上矛盾,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 [2017] 159号】,明确了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场所及相关要求:设置有常开防火门的场所,必须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除此之外,常闭式防火门目前暂不强制要求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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