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消防产品认证,属于自愿性消防产品认证的一部分。一般是由消防部经济部指定认可实验室,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防火门国家标准GB_12955-2008,防火门耐火试验法测试合格,并取得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核发验证登录证书及授权标识者,称之为防火门。
下文我们会为您解答防火门认证中关于防火门产品的外观质量要求的标准,帮助你更好的实现防火门消防产品认证。
使用钢质材料或难燃木材,或难燃人造板材料,或其他材质材料制作防火门的门框、门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与防火五金配件等共同装配成防火门
采用不同材质材料制造的防火门,其外观质量应分别符合以下相应规定:
a)、木质防火门: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表面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应有堆漆、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
b)、钢质防火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镀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应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焊接应牢固、焊点分布均匀,不允许有假焊、烧穿、漏焊、夹渣或疏松等现象,外表面焊接应打磨平整;
c)、钢木质防火门:外观质量应满足a)、b)项的相关要求。
d)、其他材质防火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裂痕等现象,带有木质或钢质部件的部分应分别满足a)、b)项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