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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控制程序

更新日期:2020-04-23作者:邦思科技信息来源:邦思科技访问次数:1083
本程序仅供参考,切勿直接使用;请根据您企业自身情况和需求进行修改。

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认证标志使用管理进行控制,以确保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认证标志的相关部门。

3. 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实施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的控制;

3.2 采购部负责申请办理认证标志和对需要印刷或刻制在包装及产品上的标志查找合格制作商。

3.3 品管部负责检验认证标志是否合格及监督生产部是否正确使用。

3.4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在产品上的加贴、使用。

4. 程序内容:

4.1 申请方式:

由生产部根据产品的生产情况填写《标志购买申请书》到相关部门申请。其内容应包括:

4.1.1 购买标志的型号、规格及其对应认证产品的名称;

4.1.2 购买标志的数量(包括标志包数和枚数);

4.1.3 标志的购买日期、要货日期;

4.1.4 其他要求。

4.2 批准和实施:

4.2.1《标志购买申请书》由质量负责人批准;

4.2.2 批准后的标志购买申请书,直接授权采供销主管邮购或委托其他机构到CNCA指定机构(标志发放管理中心)购买标志;

4.2.3 品管部对购买的认证标志进行验证,包括包数、枚数、型号、规格等。

4.3认证标志的使用管理:

4.3.1 标志使用人员认真学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4.3.2 标志使用人员领用标志时,需经生产主管审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标志保管员按审批后的申请单发放认证标志,并记帐;

4.3.3 标志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的要求把标志张贴在认证产品规定的位置上,注意张贴端正,保持清洁,不撕破,保证不合格品和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严格控制标志的误贴或错贴;

4.3.4 质检主管对标志的张贴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张贴。供销主管根据标志使用情况,建立认证标志使用台帐。

4.4 认证标志的保管:

认证标志由生产主管统一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中,防止标志损坏、变质或丢失。

4.5 印刷、模压标志的使用管理:

4.5.1 印刷、模压标志设计方案的制定与审批综合管理部经理对印刷、模压标志设计方案制定后,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CNCA指定的机构批准后方可制作;

4.5.2 印刷、模压标志的使用参照4.3--4.4条款的控制。

4.6 记录:

本程序形成的有关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 参考文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办法》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 记录表单:

《认证标志领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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