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思科技logo
深圳市邦思科技有限公司
您的消防认证管家
133-1684-8019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更新日期:2020-04-18作者:邦思科技信息来源:邦思科技访问次数:1461
本程序仅供参考,切勿直接使用;请根据您企业自身情况和需求进行修改。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l. 目的:

对生产线终端的产品实施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确保产品满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所规定的要求,保证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加贴标志。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装配后、贴AB签包装之前的认证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 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制定《例行检验确认检验规程》,规程中应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判定准则、检验频次、检验单位等;

3.2 生产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检验工作。

4. 程序:

4.1 例行检验:

4.1.1 例行检验在装配完成后贴AB签包装之前对生产线上的终端产品进行100%检验;

4.1.2 检验员依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进行严格检验、测量,合格后方可加贴认证标志,同时应填写《例行检验记录》;

4.1.3 非破坏性的进行100%检验,破坏性试验按《成品实验规范》批次抽检;若涉及同一产品,可以采取相比对方法进行等效快速检验;质量检验标志可以放在其余项目检验合格后进行检验,主要查看铭牌等标志是否正确;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后,才能由打包人员进行包装入库;

4.1.4 在例行检验中出现问题,直接进行判断处理。对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4.2 确认检验:

4.2.1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4.2.2 检验员依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进行严格检验、测量,同时应填写《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4.2.3 当本厂因缺少检测仪器无法对确认检验时,可委托实验室检测。

4.3 质检员的认可、培训:

4.3.1 根据本公司检验测量的需要,质量负责人组织对质检员的培训;

4.3.2 对质检员必须进行资格鉴定合格后,才能上岗。

5. 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例行检验确认检验规程》

《成品实验规范》

6.质量记录:

《例行检验记录》

《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成品实验记录》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