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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更新日期:2020-03-31作者:邦思科技信息来源:邦思科技访问次数:1884
本程序仅供参考,切勿直接使用;请根据您企业自身情况和需求进行修改。

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保证关键件和材料质量持续达到认证产品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认证产品的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的控制。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确定产品的关键件和材料,编制《关键件/材料清单》,并编制《关键件/材料检验规范》。

3.2 采购部负责根据技术部提出的要求选择供应商。

3.3 品质部负责根据要求对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3.4 仓储部负责关键件的出入库管理。

4.工作内容/程序:

4.1 编制《关键件/材料清单》:

4.1.1 在产品获得CCCF认证证书后,工程质量部的产品认证工程师要依据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建立《关键件/材料清单》,且需经过系统工程师审核和工程主管批准后,才能发布。

4.1.2 《关键件/材料清单》必须保持和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完全一致;

4.1.3 《关键件/材料清单》的变更前提是关键件变更已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

4.2 编制《关键件/材料检验规范》:

技术部工艺人员根据《关键件/材料清单》和设计要求,编制《关键件/材料检验规范》。

4.3 关键件/材料供应商选择及采购控制:

采购部根据《关键件/材料清单》和订货状态及验收标准选择供应商。具体按《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4.4 关键件和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4.4.1 对采购的关键件和原材料,仓库收货员核对送货清单确认物料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无误;验证外观、包装等应符合要求;产品合格证、有关的检验数据、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质量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订货要求。收货置于待检区,填写《待检单》交给检验员。

4.4.2 检验员要依据《关键件/材料检验规范》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的规定如(技术协议)等,对接收的关键件进行检验;

4.4.3 需要进行性能检验或试验的关键件和材料,公司具备检验手段的按《关键件/材料检验规范》进行100%检验,并做好检验测试记录。

4.4.4 公司不具备检验手段的关键件/材料,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并要求其在供货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由品质部验证后存档。

4.4.5 对于公司不具备检验手段而供应商又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关键件/材料,采取首件试装的方式对该批关键件/材料进行验证,最终合格状态以产品检验符合规定要求为判定依据。并填写《关键件/材料首件试装检测记录》。

4.4.6 对已获得CCCF认证或自愿性认证的关键件/材料,要查询其证书是否有效;如证书无效或与《关键件/材料清单》不符,则判定该来料检验不合格。

4.4.7 经检验不合格的关键件和材料,要立刻通知认证联络员、质量负责人、物料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8 经检验或验证合格的关键件和材料,检验员出具合格证,由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

4.5 关键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

4.5.1 认证联络人主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作业规范》中规定检验的频次和周期制定定期确认检查计划。

4.5.2 检验员依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作业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检验方法执行定期确认检验,并填写《关键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记录》,以确保关键件和材料满足认证规定的要求。

4.5.3 通常在产品确认检验的同时进行关键件/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以产品确认检验符合规定要求作为判定依据。

5.相关文件:

《产品国家标准》

《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作业规范》

6.记录文件:

《关键件/材料清单》

《关键件/材料检验规范》

《待检单》

《关键件/材料首件试装检测记录》

《关键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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